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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共同债务之争
回答数:3 浏览:7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离婚协议时男方向女方提出:男方以女方有婚外情为由。1,要求女方赔偿其结婚新房的装修费用,此房屋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是结婚前装修的。2,男方正在进行的合伙餐馆亏损40万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合伙店情况:4人合伙,是男方的四个朋友,其中男方占28%其余三人为24%,此店于2008年元月开工装修,年房租金30万元,装修费用大概110万,4月份左右向工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因办理卫生许可证,环保,消防的证,工商执照到2008年8月8日刚批准,为此,该店注册日期为2008年8月8日结婚时间也是2008年8月8日,为此,男方提出男方合伙店的亏损要共同承担,亏损:每月营业亏损1万元左右,装修投资与房租140万。注:女方没有参与餐馆经营,女方在外贸公司上班。请求事项:什对上述情况女方(我方)如可应诉,用什么理由和事实我方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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