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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的财产分割
回答数:3 浏览:13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父亲——已去世老二——已去世、妻子健在老三——夫妻双方已去世老四——健在老五——健在老六——健在老七——健在背景:40、50年代的北京农村老二、老三同时结婚,住进了父亲的老房子;父亲带着其余的小孩一同住进了河对岸的西志河,直至父亲去世始终未分家。1954年老二及妻子为支援大西南带着当时年仅13岁的老六来到成都工作,并将老六抚养长大直至结婚。老二从到成都工作开始每月定期向父亲寄10元钱(当时工资仅30多元),直至父亲去世。老五与父亲同住在西志河,直至父亲去世。1983年老二病逝,妻子现健在。老三夫妻也去世,现老三的大儿子住在以前老二和老三结婚时的老房子内。2008年10月西志河拆迁占地,政府共赔偿71.5万。问题1:老二可否分得西志河拆迁款中父亲的一部分问题2:若老房子拆除,老二的妻子可否与老三的大儿子平分所得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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