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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发生的伤害该谁负责

回答数:2 浏览:41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三学生在学校内发生纠纷,其中两个学生合伙把第三个学生打伤,学校发现后,及时把学生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后来该受伤学生被确认:一耳没有治疗价值,可能导致弱听或失聪。2、请问:受伤的学生家长可以就孩子的伤害向学校和造成孩子弱听或失聪的两名学生的监护人提出怎样的要求(精神和物质)?终身弱听或失聪,最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学校和两位学生的监护人按怎样的比例支付赔偿金?伤残该由谁来鉴定?3、事情很紧急,能否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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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伤的学生家长可以就孩子的伤害向学校和造成孩子弱听或失聪的两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各项损失,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残鉴定结果计算。如对赔偿有争议,通过诉讼解决。伤者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咨询委托:13112678169广州资深律师田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依所述的情况,学校不应担责任,因与学校的教学管理行为无关。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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