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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

回答数:5 浏览:27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你好。我父母在9月份开农用拖拉机在国道上正常行驶,被一小轿车从侧后方撞翻,父母均受伤,一人轻度脑震荡,一人脊椎骨折。昨天交警部门过车事故认定以拖拉机不准载人,拖拉机没有尾灯为由,划给我方次要责任。我想问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对方入有车辆全险,其中第三者险五十万。我方医药费一共会有4万,我想问一下对方应该赔偿我们什么?大概赔偿多少?是不是不论责任怎么划分,保险公司都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伤残费?
其他回答
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赔偿需要鉴定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详情可免费咨询代福华律师:13592475246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对方可赔偿你方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总额的60%-90%
回答:2010-3-2 22:44:19
保险公司要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有依据,赔偿费用需要根据伤残等级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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