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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生育问题

回答数:1 浏览:29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现在有一计划外生育问题想请教。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太太都是1975年出生,02年在广州番禺买房,业主只写我太太一个人,2004年结婚,05年将户口迁入本地城市户口(购房入户),06年生一女孩。现在太太刚又意外怀孕第4周左右,如果想生第二个小孩就是超生了,我在想一个办法不知是否可行,就是先跟太太离婚,小孩跟我,然后太太跟一个朋友结婚,再生一个小孩,然后离婚,小孩跟我太太。问题第一,我这个做法是否合法第二,我朋友现在已跟女朋友未婚先育一小孩,没有上户口,准备明年的12月份之前办好结婚证和小孩户口,哪我的这种做法会否对他们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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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这种作法的最坏结果:家庭破裂。2、你这种作法的最好结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撤销。3、你这种做法对他人的影响:朋友还没有结婚就成二婚。4、你这种做法对你妻子的影响:与你结婚,与你离婚,与别人结婚,与别人离婚,与你结婚。中间的变数很大,需要防范啊!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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