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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培训协议的赔偿

回答数:2 浏览:22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09年应届毕业生,3月份办了入职手续、签了三方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如乙方解除协议或违反协议规定,乙方赔偿甲方在岗前实习培训期间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招聘,培训,住宿,补贴等费用以甲方财务实际核算为准。与公司签的培训协议内容大概为公司的核算费用共2万元,为公司服务三年,违反支付上述费用。现在实习、培训结束,未签劳动合同。负责培训的是公司项目经理,持续2个星期,剩下的时间除有一个月在学校外都在公司进行实习,公司提供住宿,并发了两个月的工资。签订协议的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档案所邮寄的地址也是人力资源。如果不在公司工作需要支付上述费用吗?如何回避或尽量减少支付?感谢陈律师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答!
其他回答
既然发放了2个月的工资,就应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在此情况下你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2010-3-2 22:44:19
既然签了三年的服和协议,如果你提前辞职,是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但不是全额赔偿,只是赔下余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71954614苏州律师陈磊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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