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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售房屋的手续

回答数:4 浏览:41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曹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房产的问题我有一处房屋在石景山五里坨新龙恩寺4排5号,那房子是在57年建造的,因为我家里的人已经过世了,我本人又不在那里居住,我已退休现居住在燕化(就是燕山石化)有意将那处的房屋出售,可是,那处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当时发给的地契一张,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理有关出售房屋的手续呢?我也咨询有关部门了,那处的房屋归集体所有,不能办理房产证。我也搞不懂该怎么办了,特请您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回答
办理产权证,再进行买卖
回答:2010-3-2 22:44:19
您在补办有关房产手续后,就可以转让该房产了。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出卖房产首先是产权问题,你是否有权,需要房产证证明,既然你说房产是集体的,那么,你只是使用权人,没有处分权的。你和集体协商先出售给你,取得产权,然后你再出售吧!
回答:2010-3-2 22:44:19
先通过诉讼确认房屋归你所有,然后就可以依法转让.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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