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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因特殊想让让其父母搬出住

回答数:5 浏览:35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和丈夫在2006年协议离婚的,经济上是各管各的,我带了女儿房子归我,他带了他前妻生的儿子(已工作),他对女儿无经济补贴,协议书上我同意他父母仍居住在属于我的房子里。为了离开伤心地,不影响女儿学习(女儿当时上高中二年级)2007年1月我另外买房住了。现因为我要负担女儿上大学(大一),还要还债(买房借的钱)。生活非常困难,于是想让他父母住他们自己的房,我的房子想卖掉,来还债、负担女儿学费。我想跟他协商解决他不会同意的,所以我想用法律武器。请问我这想法是否对?法律是否支持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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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如果房产登记的确属于你的名字,你可以要求两老搬出属于你所有的房屋,但必须其他人对房屋权属没有争议。因你这是离婚后所得的房屋,还要看具体情况而论。
回答:2010-3-2 22:44:19
对于他父母的居住权您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你有权利要求他母亲搬出去的。你当然可以出卖属于你的房子。建议诉讼解决。
回答:2010-3-2 22:44:19
协议上双方同意他父母居住,对你约束力,除非你作出补偿让其让出
回答:2010-3-2 22:44:19
有二十年经验的大律师为您解答:1、你有权处理自己的房屋。如果对方父母有其他居住条件,可以直接要求。2、房屋权属要明确,不能仅凭协议。进一步问题建议联系律师,15800530662!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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