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法搜网 » 问题列表 »财产 »财产继承 » 遗产分割问题(答辩状)
问题

遗产分割问题(答辩状)

回答数:6 浏览:35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诉讼请求:分割原告和2被告共同继承的一套房产。事实理由是:原告于妻子结婚后以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楼山关路的房产证,2007年妻子病故,一直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现原告身体日益衰老,希望将该房调配成低层楼房,但与两被告协商,被告2基于自己的所有劝坚决反对,原告要求对该房产进行析产,分割原告和被告所有的部分。1:公公和婆婆的共有财产除娄山关路的还有虹桥路,虹桥路的和部分婆婆的存款被公公隐瞒了,这个问题在答辩状里写还是提起反诉2:原告要求换房的请求从来没有和被告2协商过,原告在诉讼状里扭曲了事实,被告2的妻子提出卖房换到低楼的意见被被告1否决掉,因为他说娄山关路即将拆迁,卖掉不合算,所以原告和被告2有疑义的是如何出租娄山关路住房,并非原告所述。这可以写如答辩状吗?3:由于被告2一家3口在其他地方并无住处,原告要求分割房产,是否属于不宜分割,那被告2是否能够提出不分割不折现?
其他回答
遗产分割属于法定分割事由,所以即便对方真的没有跟您协商过换房一事,依然可以要求分割,对于他处的财产处理,您应当是要另案起诉的,和本案没有关系,您提起反诉应当法官不会处理的。建议您还是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1、需要提起诉讼;2、依据实际情况判断,打官司需要注意诉讼技巧,建议慎重;3、可以表态。就这个问题,你已经咨询多次,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我建议你向律师当面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回答:2010-3-2 22:44:19
说的有些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陈洪颖
上海黄浦律师
电话:021-53083622
手机:13918762694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19D
李军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63037090
手机:13611714604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2602室--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李艳
山东济南律师
电话:0531-81183889
手机:15053140418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B座903室
李国蓓
北京朝阳律师
电话:010-65458810
手机:13693166672
地址: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
查吉荣
上海静安律师
电话:1381-6565996
手机:13816565996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078号17楼C座
焦春伟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53021065
手机:13585612428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2602室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