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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故意伤害赔偿

回答数:4 浏览:22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因为口角问题,我们找别人理论,对方出手打段叔叔右边三根肋骨。法医鉴定属于轻伤。请问是否会付刑事责任和追加民事责任,怎么赔偿(譬如: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具体麻烦律师详细说明,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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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轻伤可以追究打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对于刑事责任,如果你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在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你也可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的民事赔偿数额为多少,还需做一个伤残鉴定,确定几级伤残,才好计算赔偿数额。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且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应当负刑事责任,至于民事部分得看是不是构成伤残,适用标准等,建议面谈。
回答:2010-3-2 22:44:19
对方应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同时要对造成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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