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你的人
- [兵卒]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回答数:3 浏览:8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我现在还在找孩子,如果我找到了孩子并把抚养权争取过来那我可以提出从新分割财产吗?2、如果孩子证明我以经付给了生活费法院能接纳吗?3、我在法庭上提出了小孩下落不明我是否还继续支付生活的问题!法官的回答:小孩下落不明不是本案讨论的问题!我明知道他们是欺负人,我又不知道说什么。我该怎么办呢?
- 关先生
- [千总]
重新分割财产不能.对法院的执行你可以已给付且无收据不等于无其它证据和孩子下落不明提出执行异议.若从根本上解决你可提起个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审理中因孩子下落不明自然无抚养费之说.
回答:2010-3-2 22:44:19
- 佃户解
- [千总]
当然不用支付!如果对方一再耍这种无赖的嘴脸,知道你没钱还故意在钱上面寻找突破口,是不是它又看上你了想和你复婚呀?否则,我建议在法庭上你明确是表明给他抚养了,它不认可的话,要求法院进行测谎!至于其他的财产,你当时已经没要了,现在并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分配财产的理由!如果你找到孩子,争夺抚养权还是有可能的不过重新分配财产的话,除非当初约定财产归孩子,否则,难!如果孩子证明你给了,如果孩子有认识能力的话,应该可以作为证据!法官说不是本案讨论的问题时,你可以要求反诉对方,这样即使法官偏向对方,也不得不给你讨论这个问题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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