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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

回答数:2 浏览:29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结婚前曾拿出八万给男方,那时我们借的现金买房的,借的钱还没还清,房子需要装修,结婚需要买家具都需要钱,可我当时没要他写收据,婚后他给我写了婚前财产证明却说我的钱用在装修还买家具上了,就这样的证据也在他起诉离婚前给他撕掉了,我手中只有原件后面的那页,铅笔涂了还可看出内容,可是家具是领取结婚证后从我的公积金中取出的钱买的,除此之外,我手中真正能说明真相的有他起诉之前我暗中录下的几分录音,里面提到了我婚前拿出八万元他就是不给我,说我手中没证据等,还提到他自己有二十万婚后存款我就是一分也别想,说房子写的是他和他母亲的名字,我就更别想了。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婚前财产吗,可以分到婚后存款吗,录音每份都长达一二个小时,没要删改过,请问它有效吗?
其他回答
偷录的证据不能单独作证据,还要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回答:2010-3-2 22:44:19
证据有效。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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