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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解聘

回答数:1 浏览:69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昨天接到通知要我走人。我刚进厂不到20天。还在试用期。2今天我去找人事办交接手续。要求人事给开解聘书人事说没有只叫我填辞职单。我认为不合理。3。是公司要我走能否要求经济补偿4。要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辞退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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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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