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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回答数:7 浏览:20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老师你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上报后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9级,交警处理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论也为10级,按规定是否能同时享受此两项的补偿,另外在疗伤期间是否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还是享受病假工资,以及每月的工资最后要在补偿中扣除吗?另外公司现在要解除与伤者内退聃用合同,已有5年的合同期限,请问是否可以进行补偿,具体可参照什么标准。谢谢!
其他回答
两种待遇都可以享受。工资照付。如果是交社保的,要有三项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按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索赔,但是在上海不能同时要求赔偿。另外,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部分重复获得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1、可以同时享受。2、正常工资待遇,工资不从补偿款中扣除。3、解除合同可得到三项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按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索赔。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若是上海户籍,劳动关系解除,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010-3-2 22:44:19
1、工伤和交通赔偿在上海是不能兼得的。2、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单位不得事后扣除。
回答:2010-3-2 22:44:19
1、工伤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如果解除合同,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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