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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违约事宜

回答数:5 浏览:21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有套房子,现在有家人家购买,双方签好协议,对方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可是最后1笔款超过了最后付款期限还没付出,据了解很有可能最后这笔款在一段时间内拿不出来,因为中介公司的原因,交易合同中只注明了超过时间按照总房价的0.05%的违约金计算,但是没有填写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第九条的第二款,就是没有填写超过最后付款日期后多少天,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的条款。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如果对方只要肯付违约金,就可以无限期的拖着我这套房子,我想如何可以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其他回答
要看合同具体约定,你可要求对方支付余款,否则起诉对方要求付清余款。
回答:2010-3-2 22:44:19
也不是,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不是无限期的能拖下去的哦。满意点击采纳
回答:2010-3-2 22:44:19
1、你可以依据双方的购房协议计算违约金。2、超过合理期限可要求解除协议。3、需要进一步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书面通知对方限期履行,否则,将解除合同;若对方仍逾期未履行,可予以解除,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当然不是这样,合同没有约定,不代表可以无限期拖延,但是对您来说也要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建议您先发书面通知给对方,告知对方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凑齐,如果到时还不能凑齐,那么您就可以解除合同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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