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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这样作对不对

回答数:4 浏览:47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你好,我是河南郑州巩义市**镇的一名司机,有一辆中巴车,线路是**——魏寨村,6月8日,我在正常驾驶的过程中,途经一铁路时,车颠了一下,声明没有急刹车,车上也没有人摔倒现象,车上一名抱小孩的妇女哎呀了一声,当时我也没在意,她也没说什么,过二分钟到达目的地后,该女同志说她的腰在我的车上颠折了,亲属堵住我的车不让走还报了110,随后巩义五中队交警队出警将我的车以交通事故为原由强行开走,几天过去了,车还在交警队,该女同志要求赔偿他6000元人民币,让**交警队出面作调解,小关交警队至今没给我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我不明白我错在哪里,我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交警这样作对吗?我的损失该不该由交警队赔偿?我在该事件中应当赔偿那个妇女吗?我有多大的责任。
其他回答
交警这样做不对,你与妇女的争议属于人身侵权或者合同纠纷,赔偿以实际损害为前提。
回答:2010-3-2 22:44:19
你的事确切的说不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无权处理,你可以要求退车,按人身损害赔偿来处理你和那女的事,建议找律师代理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未违章,交警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向他们的上级反应。如果妇女是在坐你的车,由于颠簸而受伤,你应该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交警队扣车无法律依据,事件本身不能定性为交通事故,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交警涉嫌越权!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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