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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回答数:8 浏览:51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以下可否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期间买了2套房子(产证名字是男方的),与人合股买了一块地,产证名字是男方。这样女方可要求财产分割吗?
其他回答
如果房子和地都没有你的钱,不能得到这些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用了你的钱吗?你说的情况,婚后,理所当然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同居期间,就不能这样认定了。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争取认定和分割共同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同居期间的财产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了才能得到支持,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要求扶养费,可以联系律师13146332589QQ352348019
回答:2010-3-2 22:44:19
写的是男方名字,如能证明你投资情况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财产价值。
回答:2010-3-2 22:44:19
依据最新的婚姻法解释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要求平均分割。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同居期间如果没有出资还是很难算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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