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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回答数:5 浏览:23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同志:你们好,我是徐州一市民。感谢你们在百忙中能能给予帮助。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2009年3月14日我哥哥在乡镇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使(有驾驶证,车辆未年检,无交通强制险),一位喝醉酒骑自行车的工人逆行撞在我哥哥摩托车上,当时我哥哥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先行垫付医疗费,最后交警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都是机动车的责任,认定我哥哥负100%责任,并赔偿对方4500元,我哥哥也签字赔偿了。请问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现在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其他回答
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赔偿方面你是在十二万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如果需要律师服务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
回答:2010-3-2 22:44:19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交警的那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及时申请复议,你也可以拒绝接受调解。详细咨询13813269246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你不服交警认定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答:2010-3-2 22:44:19
调解协议是否已达成并全部履行完毕?
回答:2010-3-2 22:44:19
首先:"交警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都是机动车的责任."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至于合不合理,你可以带齐相关材料找当地律师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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