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律师
- [兵卒]
家庭婚姻财产分配
回答数:8 浏览:22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和丈夫于2001年8月7日结婚,在2000年底的时候他在上海购买了一套15万的商品房(商业贷款),当时首付4万多(他父亲支付的)。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了4年,不过还贷的银行卡是用我公公的,而且户主也是我公公,共同户主是我丈夫、婆婆。而后在05年4月我公公将剩余的4万多元一次付清。本人户口于07年底转入上海。请问专家律师,像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相应的财产吗?真诚的期待您们的回复,因为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 范小姐
- [千总]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来看,你说婚后与老公共同为该房还了4年贷款.现在你如果想拿回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的话,要么通过协商方式拿回,要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第二种解决方式,是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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