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法搜网 » 问题列表 »合同 »合同审查 » 房东索要不合理钱财
问题

房东索要不合理钱财

回答数:6 浏览:39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房东签定了一份店面租赁协议,协议规定我不能转让店面。后来由于我不能经营下去了,找房东协商,想把店面转让出去,她说可以转让,但必须要给她交2000元钱才行,请问她索要的2000块钱合理吗?我们以前签定的合同里面虽说店面不能转让,但也没写违约责任,我还有押金1000元在房东手里,我想我的违约责任最多就是1000元押金不退还我,不应该再次被她索要2000元。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其他回答
你的想法是错误的,押金只是一种担保形式。并非违约赔偿。如果你违约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应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你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房东的行为实质上是不同意转让,什么条件不重要!但是你可以和第三方协商,如有人愿意出这个钱,就按照房东的要求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房东不同意的话,你不能转让
回答:2010-3-2 22:44:19
本人建议你将房东要收取的1000元由下一位你要转让的对象支付,因为你的转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才有效。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你的转让是无效的。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王建峰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139-71214013
手机:13971214013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71号司法或汉阳码头(大禹神话园院内)
卢罗奖
湖南长沙律师
电话:0731-4456855
手机:13467554568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20楼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
瞿泽锋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027-85496938
手机:13554259876
地址:湖北汉口江汉北路九运大厦
李晓硕
河南郑州律师
电话:0371-65995111
手机:15981832269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6
陈进伍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137-97074090
手机:1379707409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4号长汉新邨1-B1
罗建雄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131-29939718
手机:1312993971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杨泗庙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