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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有异议怎么办

回答数:4 浏览:25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请问,要是对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他们说我的房屋面积比购房合同上大2平方米),我可以依据哪个规范或者法规要求他重新测量呢?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是公摊面积增加,我可以依据什么不补钱给他?(这些细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上未提及,现在要办产权证,才发现这些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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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须向开发商补钱。
回答:2010-3-2 22:44:19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回答:2010-3-2 22:44:19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回答:2010-3-2 22:44:19
迟复为歉。栾全富律师的答复是正确的。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如未在合同中约定,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3、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4、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5、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6、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7、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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