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嫣菁菁
- [兵卒]
再婚后有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回答数:4 浏览:16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丈夫原有的房子属于单位的,我与丈夫再婚,登记结婚2年后,原单位规定:把丈夫等一批退休职工由部队转地方,把原来的房子换成私有住宅,个人只拿出10万元,就可以得到120平方米的住宅房,将来我有权继承房产吗?
- 孙开丽
- [千总]
前提,如果你们离婚的旖,要看这10万元是谁拿的,婚前个人财产永远是婚前个人财产,原先是公有的,现在是变私有,也是及于原先的财产取得,不会变成夫妻共有的。如果这10万元有你一半,到时离婚时,你可主张此钱返还。当然如果是,他死亡,你可按继承法获得应得份额的。哈尔滨张律师、何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 李立阳
- [千总]
你好:1、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你属于法定配偶,在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你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该房产。2、如果用你们共同的前买断,我认为该房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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